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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1998-04-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十五大提出的机构改革任务已进入实施阶段。这个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统盘考虑和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一个积极而稳妥的方案。对这次机构改革,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拥护,整个工作进展是顺利的。但在个别单位,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不松、不断、不乱。

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稳定。这次机构改革必然要涉及一些干部的职位变动和岗位调整,有的要从正职转任副职,有的要改做其它工作。要教育有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对待。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实际行动投身改革,支持改革。在机构改革中,无论担任较高或改任较低的领导职务,都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要有坚强的党性,既要正确对待自己的进退去留,又要正确对待他人的职务调整,淡泊名利,不攀不比,不计较个人得失。

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就是要在机构改革中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这次机构改革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要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在上述机构设置变化和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容易出现某些空档和漏洞。必须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坚持考勤制度,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原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切实负责,认真搞好交接;新班子成员要尽快到位,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开拓进取,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工作交接决不能敷衍塞责,更不能一走了之。

确保各项工作“不乱”,就是要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那种认为,反正单位要合并、撤销,好事快办,人情快送,“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作为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机构改革中,更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要对干部加强纪律和法制教育,增强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财经、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那些借机构变动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人,要严厉查处。

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早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就强调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如果不搞这场改革,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积累了经验。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宏观环境的限制,政府机构存在的政企不分,职能重叠,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了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也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这些问题如不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难以加快步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各级党组织首先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机构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十五大和十五届二中全会及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注意了解和分析机构改革进程中干部的思想动态,摸准干部的脉搏,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解决各种思想问题。要关心、爱护干部,合理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一些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服工作。对干部中存在的一些不良倾向,要加强教育,善于引导,切忌放任自流,撒手不管,务求这场重大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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